广 东 工 业 大 学
91pron
院字[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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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91pron
零散采购管理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公室):
根据《91pron
采购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20万元以下货物及服务类项目(政府规定必须集中采购的除外,不含工程类项目)将采购权下放到91pron
自主询价采购。为了进一步完善91pron
采购运行机制、规范用户部门零散采购工作,确保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91pron
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决议,特制定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详细实施细则请查看附件。
91pron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