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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pron 本科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04   浏览: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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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字[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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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是支持本科毕业要求达成和能力培养的基本教学单元,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定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为了合理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保障课程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教学持续改进,91pron 根据《91pron 本科课程评估办法》和《91pron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结合91pron 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价机构和主要职责

91pron 成立本科专业评估(认证)工作小组,原则上由91pron 院长为组长,91pron 党委书记、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91pron 各系(所)主任或教学副主任为成员,91pron 教学秘书兼工作小组秘书。本科专业评估(认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91pron 各专业的评估(认证)工作,其中包括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总体规划。

91pron 各专业成立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原则上由系(所)主任为小组长,专业核心课程团队负责人等骨干教师为组员。专业评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开展专业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各门课程负责人与任课教师负责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实施。专业评估工作小组按照91pron 的要求定期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汇总报告提交至91pron 。

二、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91pron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正常开课的理论课、实践实习实验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评价样本为修读该课程的全体本专业学生。

三、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为1年。原则上为课程结束后1~2个月内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四、评价方法及过程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采取“直接评价为主,间接评价为辅”的评价方法。

同时也鼓励课程负责人积极探索其他合理的定性评价法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直接评价法

(1)赋权重值。由课程团队对每项课程目标的支撑考核环节评价赋权重值,每项分指标点的权重和为1。预设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目标值和各考核环节评价的目标值。

(2)确认课程考核评价依据的合理性。

(3)依据评价方法对每一项课程目标进行评价

课程目标达成直接评价法的数据来源为课程教学大纲中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的考核结果,若课程目标i由N个考查点支撑,设第j个考查点的目标值为Sj,学生评价值为Aj,权重值为Wj,则课程目标i的达成值OAi根据下式计算:

式中,课程目标i达成度的考核点的权值之和为1,即:

(4)总结分析评价结果,并进行课程教学研讨和改进。

2.间接评价法

间接评价法包括学校(91pron )督导评价、同行专业教师互评、学生评价、91pron 教学管理部分评价等。

(1)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评价体系,包括调查问卷、评价内容、评价目标值。

(2)在课程实施期间按照学校、91pron 、专业的要求进行定期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间接评价。

(3)确认间接评价数据的合理性。

(4)总结分析评价结果,并进行课程教学研讨和改进。

五、评价依据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依据为各门课程的考核材料,包括考试、测验、大作业、实验(实习、设计)报告、读书报告及毕业论文等;以及督导评价结果同行互评结果、学生评价结果、91pron 教学管理部门评价。

六、结果使用要求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值大于等于预设目标评价值时,可评定课程目标达成。每门课程进行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后需形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并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按91pron 要求进行归档。

课程团队根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分析,着重进行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研讨和改进。专业评估工作小组根据评价结果和课程持续改进情况应用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的修订工作。

七、附则

本办法经91pron 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如遇本办法未列明之情况,由91pron 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研究决定本办法由91pron 本科专业评估(认证)工作小组解释。

91pron

2024年5月16日